《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11-18 15:41: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提请审议〈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由市会展办起草,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于11月2日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条例(草案)》共6章36条,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15号文件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等文件,结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潍坊市会展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广泛参考杭州、西安、昆明、成都等地经验做法,从理顺管理体制、制定扶持培育政策措施、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理顺会展业管理体制机制。针对目前我市会展业多头、交叉管理、统一协调难度大的现状,《条例(草案)》第六条规定:建立会展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研究决策会展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会展活动。同时参照杭州做法,在第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会展业服务管理职能,明确会展业主管部门,并规定了其承担的具体职责。

         二是完善会展业扶持培育政策。从我市会展业的规划目标和现状来看,我市会展业发展还需要政府的大力培育扶持。为促进会展业发展,发挥会展业对于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条例(草案)》第二章集中设定了“促进与扶持”内容,从扶持资金、市场主体培育、会展品牌培育、会展产业链构建、会展业国际化、会展场馆规划建设利用、会展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作了规定。

         三是规范会展活动的服务管理。我市会展业尚处于发展提升阶段,会展市场还不够规范。对此,《条例(草案)》第三章规定了包括重大会展活动提前告知制度、目录引导、网络平台建设、会展统计制度、安全消防责任、投诉处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服务和管理等相关制度内容。

        《条例(草案)》对于保障和促进我市会展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特色会展名城,助推产业强市和活力城市建设,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下步,市政府法制办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做好《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推动《条例(草案)》早日出台实施,引领、推动、保障我市会展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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