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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
2020-07-03 00:00: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增强县级服务企业、群众能力,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潍坊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工作,6月30日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公布实施一批市县同权事项的通知》,赋予各县市区(不含市属各开发区)实施一批市县同权事项。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要求,我市综合运用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赋权各县市区实施。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以及跨行政区域、需要进行统筹的事项由原市级审批部门承担外,潍坊市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形成了潍坊市“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清单共涉及15个部门220项市县同权事项,其中已实现市县同权事项71项,直接下放赋权29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68项,服务窗口前移52项,相关事项在7月底前逐步落实到位。

  “市县同权”改革后,市县两级有同等的受理权,群众既可以选择到市级办理,也可以选择到县级办理,充分满足就近办理的需求。同时,我市进一步对“市县同权”事项深入推进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赋权县级实施后,事项办理环节“只减不增”、所需时限“只减不增”、所需申请材料“只减不增”,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真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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