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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全面推行“开工直通车”审批服务模式
2020-10-02 20:14: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潍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推行“开工直通车”审批服务模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推行“开工直通车”审批服务模式。《实施办法》将社会投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主流程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35个、25个工作日内,使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据了解,《实施办法》本着“换位思考、主动服务”理念,注重企业办事体验,坚持刀刃向内,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努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便利化水平。通过实施定制式告知、主题式审批、品牌式服务,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做到流程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构建了推动项目快速落地的“全链式”审批服务体系。

  推行“定制式告知”。以单个工程建设项目为主体,推行精准化、定制化服务。针对每个项目实际情况,实行“量体裁衣、量身定制”,形成个性化、专享式的办事指南,实现“一企一策”“一项一案”。通过“一张表”“一张图”形式,全面告知办事企业该项目涉及的主题业务、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中介服务及相互关联情况等,达到“一次告知全明白”的目标。根据项目办理进程,持续向办事企业推送审批进度、下步需办理的事项、需准备的材料等信息,实行动态化、持续化告知。

  实施“主题式审批”。制定了《潍坊市工程建设项目主题式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事项,对同一阶段内性质类似、办理时间节点相同且与核心环节关联度高的事项进行整合,将全流程事项整合为10个主题。主题内事项实行一次受理、统筹办理,主题与主题之间加强协作、并行推进,有效压减审批材料、环节及流程,极大地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推行“预审批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具备的必要办理条件或关键技术环节已通过审查,且在后期业务办理时可以控制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企业可向审批部门申请实施预审批。审批部门收到预审批申请后,出具预审批文件,待缺失条件达到后,即刻出具正式审批文件,上一环节预审批文件可以作为下一环节预审批的有效申报材料。

  推进“一网通办”。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设“开工直通车”平台模块,按照并联思维,设置“一次告知”“主题审批”功能,并开通手机客户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开工直通车”平台与“多规合一”“不动产登记”等13个相关业务系统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一表申报、业务协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效能督查等功能,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一站直达”。

  打造“潍好办”服务品牌。按照体系化、专业化、专班化、全程化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体系全流程无偿帮代办服务,打造“潍好办”帮代办服务品牌。建立市、县、镇三级帮代办队伍互动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由市、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分别成立重点项目审批帮代办服务专班,对重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实施办法》还对“标准地”“验收即发证”“一张蓝图”“区域评估”等制度和措施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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