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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致全市船东船长的一封信
2021-08-22 21:15: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9月1日12时开捕期临近,为了不影响全市渔船按时出海生产,现将出海前的有关准备事项通知你们,希望广大船东、船长迅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主动联系包靠人员接受检查,未进行安全检查的,禁止出海;存在安全隐患的,禁止出海;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的,禁止出海。

一、渔船、渔港疫情防控要求

潍坊市辖区所有渔船原则上不允许招聘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船员。外地来我市从事渔业船员工作的,要提前3天向当地镇街区报备,接受疫情管理。渔船上要准备充足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严禁使用酒精等易燃消毒物品进行消毒。

二、渔船安全检查有关要求

沿海市区渔业执法机构将对辖区内所有渔船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上船船员要全部持船员证书,职务船员配员符合要求。检查时全部船员在船上等待检查,逐一拍照、登记。吊装作业的需佩戴安全帽。

2.船上网具与证书核定必须一致,使用刺网网具的,不能携带拖网。

3.渔船存在不适航等安全隐患的,不准出海。

4.渔船要随船携带所有证书证件。

5.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救生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符合数量要求,救生筏不能捆绑。

6.北斗卫星定位终端、AIS避碰设备、射频识别标签等定位通讯设备要正常安装和运行。

7.渔船号灯、号型等要齐全,舵楼上无杂物。

8.渔船上无私拉乱接电线、油路,无电器设备、油路老化等现象。

9.渔船要严格遵守环保有关规定,随船配备生活污水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桶、含油污水收集桶,并正常使用。

10.9月1日之后船员实行实名制保险,船员替换时及时联系互保人员。

11.载员9人及以上的渔船,作为重点渔船进行检查。

12.其他检查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

请大家提前联系包靠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接受检查,以免影响渔船出海生产。

 

 

           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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