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今日起实施
2022-03-02 21:20: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12月31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的物业管理在法治建设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主要内容包含总则、配套设施与前期物业、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七十九条。《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我市住建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亮点纷呈:
  针对当前群众关注的焦点、痛点,明确了解决路径和措施。
  针对信息不透明问,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和业委会公开事项清单。
  针对业委会成立难问题,创新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代行业委会职责。
  针对供水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强制物业服务人代收费问题,要求双方应当签订委托代收合同,物业服务人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针对物业收费标准长期不调整问题,规定发改部门应当会同住建部门,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基准价。
  针对个别业主不交费问题,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另外,以法规的形式对维修资金管理、捆绑收费、车位只售不租、电动车进楼入户、公共收益来源、业主装修禁止行为等问题明确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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