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5项住房公积金新政下月起实施
2026-01-30 10:19: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1月27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2月1日起对“以旧换新”贷款、老旧电梯更新提取、贷款认定范围等5项政策业务进行优化。
实施“以旧换新”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名下的本市商品住房拆迁或出售后,再次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核减1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提取政策。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化贷款认定范围。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并已结清的,均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开展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以上,且当前无逾期的,还款期内可申请办理一次展期。
开展异地冲还贷业务。在潍坊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贷款尚未结清前,符合条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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